当前位置:通知公告

河北外国语学院教师课堂行为规范

发布日期:2022/12/31 10:45:49 访问次数:209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河北外国语学院教师课堂行为规范

河外教【2022】7 号

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,严明课堂教学纪律,夯实教学主体责任,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与育人水平,营造严谨规范、文明有序的课堂教学氛围,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实际,制定本规范。全体任课教师须严格遵照执行,具体规范如下:

一、仪容仪表与授课材料规范

教师课前须提前进入课堂,课堂授课全程须坚持站立授课,以身作则、规范从教。全程保持衣冠整洁、仪表端庄、举止文明得体,严格遵守课堂教学 “四不、四有” 准则。 四不:不穿着奇装异服、背心、露胸露背吊带等不符合教师身份的服饰;不穿着超短裤、超短裙;不穿拖鞋入校进班;不在课堂内吸烟、进食。 四有:上课必备本课程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课程教材、导教导学案,确保授课有据可依、教学流程规范完整。

二、课堂作息管理规范

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课表规定的时间、固定地点开展授课工作,严禁上课迟到、提前下课,不得擅自延长授课时长。严禁私自更改上课时间、调换授课地点,严禁擅自将正规授课变更为学生自习、自主写作业等替代性教学形式,保证课堂教学有序开展。

三、课堂纪律行为规范

课堂授课期间,教师须专注教学工作,坚守教书育人岗位职责,严禁接打手机、收发信息、闲聊闲谈、处理私人事务等一切与课堂教学、育人工作无关的行为。

四、教师言行规范

尊重每一位学生,秉持公平育人原则,严禁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严禁以任何形式辱骂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营造和谐文明的课堂育人环境。

五、课堂秩序管控规范

教师须切实履行课堂管理职责,严格规范学生课堂行为,对学生课堂违纪、言行不当、扰乱教学秩序等行为,须及时制止、严肃批评教育,有效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,保障教学工作正常推进。

六、学生考勤管理规范

授课期间须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制度,认真、真实、规范填写《任课教师点名表》,逐一对授课班级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查登记,完成考勤记录后亲笔签字确认。严禁出现虚填、漏填、代签考勤记录等违规行为,确保考勤数据真实准确。

七、备课教学准备规范

任课教师须严格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及学期教学进度计划,扎实做好课前备课工作,规范撰写导教导学案,精心设计教学环节。提前备齐课堂所需教具、模型及各类教学辅助物资,全面做好课前各项准备工作,保障课堂教学高效开展。

八、多媒体设备调试规范

授课课程需使用多媒体设备开展教学的,教师须在正式上课前完成多媒体设备、教学课件、影音资源等全部教学设备的调试工作,确保设备运行正常、教学资源可用,杜绝因设备故障延误课堂教学进度。

九、课堂教学内容与方法规范

教师授课须严格贴合课程教学标准要求,做到教学内容充实饱满、专业概念准确严谨、教学思路清晰连贯、内容详略得当、逻辑严谨有序,精准突出课程重点、攻克教学难点。授课过程须合理运用语言自然学习法、车间式实境课堂、应用式学习法、使用式教学法、案例式教学法、例题式教学法、影视教学法、“倒插柳” 式教学法、提问式教学法等教学方法,优化课堂教学模式,提升教学实效。

十、授课板书规范

任课教师须熟练掌握授课内容,深耕教学设计,力求脱稿授课、精讲善导。教学语言精准规范、简洁凝练、生动易懂。板书书写工整清晰、格式规范,文字、符号、公式、图表等内容标注准确、条理清晰,符合课堂教学规范要求。

十一、课堂意识形态规范

教师必须严守意识形态工作底线,坚守立德树人初心,自觉维护学校、国家、社会及党的良好形象。课堂教学及师生交流中,严禁发表损害学校声誉、违背国家政策、危害社会稳定、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不当言论;不得向学生表露、宣扬个人宗教信仰,不得在学生群体中开展传教、传播宗教思想等活动。一经查实上述课堂内违规行为,学校将立即予以辞退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