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5/6/30 15:12:55 访问次数:2850
根据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<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规〔2022]6号)文件精神,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我校继续教育办学成本,参考同类院校及我校发展的实际情况,我校对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进行调整。按照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的原则,自2026级新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,原已在校学生按原标准执行。
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如下:
一、本科层次
序号 |
学科门类/专业类别 |
学习形式 |
学费标准 |
学制 |
1 |
文科类(非通用外国语类除外)理科类 |
非脱产 |
1500元/年 |
2.5年 |
2 |
文科类-非通用外国语类 |
非脱产 |
2000元/年 |
2.5年 |
3 |
医学-中药学类 |
非脱产 |
1600元/年 |
2.5年 |
4 |
医学(中药学类除外) |
非脱产 |
2200元/年 |
2.5年 |
二、专科层次
序号 |
学科门类 |
学习形式 |
学费标准 |
学制 |
1 |
土木建筑大类、财经商贸大类、旅游大类、交通运输大类 |
非脱产 |
1300元/年 |
2.5年 |
2 |
电子与信息大类 |
非脱产 |
1500元/年 |
2.5年 |
3 |
新闻传播大类 |
非脱产 |
2000元/年 |
2.5年 |
公告时间:2025年6月30日-7月30日
现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公告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7月30日前与我们联系。
联系电话:0311-66607118
特此公告!
河北外国语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6月30日
上一信息:关于2025年新生学费标准公示的通知